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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口中小学招生坚持户籍优先 剩余学位摇号

时间:2016-01-15 18:59爱教育网
  南海网海口6月28日消息 6月28日,2014年海口市秋季中小学招生方案(下面简称“方案”)终于出台。在今年的《方案》中,海口教育部门颁行多项阳光新政,如剩余学位随机派位、分类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等等,在招生程序上更加严谨和严密,最大限度减少人工操作环节,确保海口今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进行。
 
  公办小学和初中“划片招生”坚持户籍优先
 
  据介绍,海口2014年仍坚持户籍优先的招生政策,以法定监护人的居住地为准,优先满足本市户籍适龄儿童、少年入学,再考虑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、少年入学,依法接受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,原则上不得招收择校生。
 
  租房住满两年、本市户籍未满两年的随机派位入学
 
  根据《方案》,具有本市户籍且租房居住的适龄儿童,其父母租房居住的,应是本人与父母在本市的唯一居住地(一户一生,同一监护人除外),且持续居住时间满二年,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。租房居住未满2年的本市户籍人员子女,根据所辖区学校学位空缺情况,随机派位入学。
 
  另外,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借读,如果租房居住时间满2年的人数多于片区接收学校学位空缺数,由接收学校随机抽签决定入学新生名单。未被抽签录取的新生由所辖区教育部门随机派位入学。
 
  外来务工随迁子女随机派位入学
 
  长期以来,海口对符合在该市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,以居住地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为主。如人数多于片区学校学位空缺数,由接收学校随机抽签决定入学新生名单。未被抽签录取的新生由所辖区教育部门随机派位入学。
 
  对不符合在该市入学条件的,原则上公办学校不给予安排,可选择就读民办学校,或回原籍就读。
 
  今年,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借读接收方式有了新变化,引入了随机派位入学方式,避免以往人为操作因素过多,导致招生行为不规范的现象。
 
  剩余学位摇号统筹安排
 
  据了解,海口过去对符合在该市入学、又不符合片区学校接收条件的新生,主要根据剩余学位,由市、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,人为因素较多,随意性较大。今年,海口将一改此种方式,通过随机摇号派位的方式确定此类新生入读学校。随机派位工作由市、区教育部门统一组织,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参与。
 
  具体程序是:租房居住未满2年的本市户籍人口子女,及租房居住满2年,片区学校学位已满无法接收就读的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,由海口市四个区招生办根据辖区内各学校学位空缺情况,统一进行随机派位。随机派位也将依循相对就近就便的原则,先进行本市户籍人口子女的随机摇号派位,再进行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的随机摇号派位,并公布结果。
 
  市区教育部门纪检组将对各校的招生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。对违规招生行为,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追究。对利用职权,干扰招生秩序,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影响的,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。
 
  附:海口市城区学校新生入学时间表
 
  1、新生入学登记时间:8月1日-5日。新生上网登记各项入学信息。
 
  2、网上初审入学登记信息材料时间:8月3日-6日
 
  3、家长提交入学登记纸质材料时间: 8月7日-10日。
 
  4、8月8日-15日,实地核查。符合条件的,由片区学校按规定公示新生名单,接受群众监督,发放录取通知书并按管理权限上报招生办备案。
 
  5、8月16日-17日,招生办对已在片内录取的新生情况进行复核,整理数据,向社会公布各学校学位空缺情况。
 
  6、8月18日-19日,公布已在网上登记入学信息、片区学校未能安排入学的新生名单。
 
  7、8月20日,由4个区招生办根据辖区地域内各学校学位空缺情况,统一进行随机派位。先对具有本市户籍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进行随机摇号派位,再根据剩余学位,对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进行随机摇号派位,并公布结果。
 
  8、8月23日-24日,派位入学的新生到接收学校提交入学登记所需的纸质证明材料,经学校审验,符合在海口市安排入学条件的,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。提供虚假证明材料、不符合在海口市安排入学条件的,学校可拒绝接收。
 
  9、8月28日—29日,各学校设立招生服务窗口,解决遗留问题。
 
  10、8月30日—31日,新生报名注册。
 
  注:农村镇中小学报名办法跟往年相同不需要在网上登记,8月28-31日直接到学校报名注册。(记者:符玲)